为了更好的保护代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让其可以安心的生产,我国《劳动法》等相关法律中规定,一般在女职工代孕期间,用人单位是不得将其辞退的。
网友咨询:
我有6个的身孕了,3年的合同期刚满一个月,公司也没叫我签,现在叫我休息,又给我辞职书,社保又给我续卖,我该怎样提出补助?
北京京师(成都)律师事务所马连雨律师解答:
你单位将你辞退属于违法。
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,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内到期,单位不得终止合同,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。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,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,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,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,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.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。
马连雨律师解析:
我国法律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什么?
根据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:(四)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;……”由此,按照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》和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妇女在代孕期、哺乳期间,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,妇女在代孕期、生育期和哺乳期等“三期”未满前,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。此间的工资、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。
可见,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,因为代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,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,生活来源难以保障,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代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。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代孕职工,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。
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,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,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:
1.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: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
计算方式:工作年限×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×2倍(详见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2、47、87条)
2.代孕、产期、哺乳期“三期”工资
3.工资和加班工资(如有拖欠)应一并发放。